号: 562179030/202101-00007 信息分类: 制度文件
发布机构: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1-20 发布日期: 2021-01-20 19:27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下达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下达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支持和鼓励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1-01-20 19:27
各县(区)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用工负担,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稳定和扩大就业基本盘,经研究,现下拨你县(区)省级就业风险储备金   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缴纳社保,以及通过内部转岗、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等方式转至新的工作岗位等稳定.就业岗位支出。
本次下达资金已通过市级财政专户下拨至县区。请你地严格按照使用管理规定,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待遇,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就业风险储备金资金分配表
序号 县区名称 分配数额(万元)
1 市本级 315
2 桥区 224
3 砀山县 90
4    92
5 灵璧县 65
6    72
7     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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