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2179030/201411-00004 信息分类: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14-11-24 发布日期: 2014-11-24 16:39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11-12-27 17:29:1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实施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工作方案(2014-2017年)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实施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工作方案(2014-2017年)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14-11-24 16:39


为落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青年创业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7年)的通知》(皖人社发〔201420号)要求,重点扶持以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政府政策支持与创业者努力相结合,通过完善创业政策、改善创业环境、提升创业能力、健全创业服务等一系列措施,扶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创业意愿和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青年群体,其中:重点扶持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退役军人、返乡创业的青年农民工创新创业。

二、目标任务

大力开展创业教育和创业培训,全市每年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5060人,其中创办企业培训不少于4100人;每年培育自主创业青年1800人,其中培育自主创业大学生200人;2014-2017年期间支持创建不少于1家青年创业园;充分利用已建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4年成功孵化青年创业项目不少于20个;整合各部门、各方面的政策和资源,每年重点扶持青年创办的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不少于1家。(各县区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政策措施

(一)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建设

1.继续推进创业型城市建设。按照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部署要求,继续推进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鼓励开展创业型县区创建活动。依托创建创业型城市和县区平台,整合各部门、各方面创业扶持政策,建立创业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进创业工作开展。

2.进一步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完善我市已建成的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创业街、城市创业园等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规范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投入,进一步扩大创业孵化规模,鼓励青年创业者进入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孵化,并落实各方面创业扶持政策。4年内鼓励支持创建不少于1家青年创业园,鼓励有条件县区认定扶持民营创业孵化基地,不断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平台网络。

(二)完善创业扶持体系

1.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统筹整合各部门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创业扶持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健全扶持创业工作体制机制。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创业机会公平。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青年创业者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

2.加大创业培训力度。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强化创业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培训项目,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不断提升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的创业能力。完善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

3.提供创业资金扶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青年创业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降低担保门槛,放宽担保人范围,简化反担保手续。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多渠道筹集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促进小额担保贷款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创业引导贷款政策,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项目提供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融资支持。完善落实创业补助政策,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并带动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创业扶持补助。探索建立重点面向扶持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加快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完善股权投资市场体系,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三)提升创业服务质量

1.健全创业服务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创业服务质量。建立政府购买公共创业服务机制,建立青年创业辅导制度,推进创业服务机构标准化、专业化建设,落实公共创业服务制度,建设完善创业项目库和青年创业人才库,形成集创业培训、项目推荐、专家指导、创业孵化、融资支持、跟踪服务等内容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加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建设,对具有潜力的创业企业进行跟踪指导和免费服务。建立创业服务联动机制,统筹利用各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创业扶持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发挥扶持政策、资金叠加效应。

2.开展创业交流活动。搭建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为创业青年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引导青年创业者参加创业竞赛活动,开展举办青年创业大赛、优秀创业青年评选、青年创业大讲堂等活动,使之成为凝聚青年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吸收优秀的创业青年加入青年创业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大学生创业协会等组织,交流、分享创业经验,共同提高创业能力。

(四)加大创业政策宣传。

通过开设青年创业政策宣传专栏、印制创业政策宣传单、制作创业服务手册、开展政策宣讲会等方式,对各方面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归集梳理,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并提供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的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政策扶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扶持青年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为本方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方案,对本计划的实施做出具体安排。

(二)明确工作职责。安徽青年创业计划由人社部门牵头实施,各部门要按照方案中涉及职责开展工作,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各部门要根据工作职责,做好系统内相关工作统计,人社部门要做好创业培训、孵化项目等统计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自主创业青年人数和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统计工作;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扶持青年创办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数统计工作;科技和团委负责统计系统内自有的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数。

(三)履行好创业引导服务职能。各县区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通过简政放权,统一市场准入和监管制度,提升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加大创业扶持力度,更好地发挥政府激励创业职能作用。

(四)积极发挥社会支持作用。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社会资本在创新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扶持创业,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创业服务、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入等多种形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扶持青年创新创业。

(五)做好总结上报工作。县区人社部门牵头总结辖区内计划落实情况,并于当年720日前上报半年工作总结,次年1月20日前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市直其他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职责将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数据分别于当年720前和次年120前报市人社局。

各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人社局                 3052424

市发改委           

市科技局

市经信委

市财政局

市人行

市工商局

团市委

 

附件:2014-2017年安徽青年创业计划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14-2017年安徽青年创业计划任务分解表

 


             县区

 

项目    年度 

埇桥区

砀山县

萧县

灵璧县

泗县

合计

创业培训人数(单位:人)

2014

0

240

240

240

240

5060

2015

0

240

240

240

240

5060

2016

0

240

240

240

240

5060

2017

0

240

240

240

240

5060

培育自主创业青年人数(单位:人)

2014

 

 

 

 

 

 

2015

 

 

 

 

 

 

2016

 

 

 

 

 

 

2017

 

 

 

 

 

 

培育自主创业大学生人数(单位:人)

2014

 

 

 

 

 

 

2015

 

 

 

 

 

 

2016

 

 

 

 

 

 

2017

 

 

 

 

 

 

已建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数(单位:个)

2014

1

1

2

1

1

6

2015

1

1

1

2

1

6

2016

2

1

1

1

1

6

2017

1

2

1

1

1

6

扶持青年创办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数(单位:个)

2014

 

 

 

 

 

 

2015

 

 

 

 

 

 

2016

 

 

 

 

 

 

2017

 

 

 

 

 

 

备注:培育自主创业青年和大学生人数由工商部门进行分解;扶持青年创办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创新企业数由经信部门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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