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62179030/202006-00058 信息分类: 负责人解读
发布机构: 宿州市政务公开网
成文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0-05-27 16: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市人社局副局长赵文光参与新闻发布会解读疫情期间稳就业政策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新闻发布会解读】市人社局副局长赵文光参与新闻发布会解读疫情期间稳就业政策

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0-05-27 16:42 编辑:人社局

疫情期间,为助力企业发展,促进劳动者就业,我局会同其他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就业扶持、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等政策,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市已为1357家市内企业发布招聘岗位12.4万个,直接达成用工意向人数9202人。举办线下招聘会场33场,共有450家企业进场提供岗位需求1.67万个。减免社会保险费约1.68亿元(其中直接退费约1700万元),惠及参保单位3960余家。完成各类技能培训16536人次。其中技能脱贫培训1544人次;企业职工技能培训13474人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606人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相关政策,切实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

一、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14号)、《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21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期间稳定就业政策的通知》(宿人社秘〔2020〕34号)等就业扶持政策,一是帮助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返岗。采取“点对点”等方式运送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返岗就业,为外出务工贫困劳动者发放交通补贴。二是帮助本地企业发展。实行重点企业包保制度,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专员工作队作用,按照企业岗位需求清单和公共就业服务需求清单,精准提供用工帮扶服务,积极宣传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等扶持政策。同时,组织实施“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的线上招聘行动,为劳动者就业和企业招工提供便捷平台。三是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统筹精准扶贫、农村生态整治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项目需要,深入开发公益性岗位。

二、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充分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征缴业务群等渠道,积极宣传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政策,及时公布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操作指南,回应关切,合理引导舆论,将国家和省社保费“减、免、缓缴”政策落实落地,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的影响。

免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为5个月。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减 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为3个月。缓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包括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税务部门审核确认,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缓缴协议后,可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

延 因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参保单位和人员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

抵退 已缴纳减免期间应减免费用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同主管税务部门办理抵退。

三、开展技能培训

根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0〕26号)和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宿政办秘〔2020〕3号)要求,做好重点群体的技能培训工作,鼓励各类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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